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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2017年02月22日 14:58:34 访问量:687

各镇场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

2017年春季开学在即,为保证学校正常开学、学生顺利入学,做好中小学开学各项工作,取得学期工作开门红,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积极做好开学物质保障。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深入查找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坚决杜绝因办学条件不足或不到位而影响正常开学。要特别关注村小和教学点的开学保障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开展好家访活动。各学校要组织干部教师及时了解学生假期生活学习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家访,加强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交流,确保有辍学、流失倾向的学生返回校园。完善师生按时到校组织工作体系,切实加强与师生和家长的联系,确保教职员工及时到岗、学生按时到校。组织教职员工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校园杂草和垃圾,排除积水,以整洁、清新、优美的校园环境迎接中小学生的到来。

二、全面加强全防范工作。各学校要组织开展以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实验室安全以及校园出入管理和周边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安全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要在开学前对校内的设施、设备集中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门窗、桌凳、用电和内部设施设备逐一检查,做好维修保养,确保开学时各项设施设备正常使用。有施工的学校,要在施工区做好围栏,树立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安全。

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学校食品安全和春季易发传染病防控风险排查,着力抓薄弱环节,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认真整改,做好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宣教活动,组织学生上好“安全第一课”。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三、加强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师德教育,严格禁止违规违纪办学。一是引导广大教师要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切实肩负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二是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校校长作落实《规定》要求的第一责任人,要在规范学校内部管理、纠正违规办学行为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教师职业行为的监督和考核,推动教师依法从教,规范执教。坚决制止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实施严格责任追究。

调配好现有教师的分工。要做到全优化组合、全学科安排,按照相关要求,开齐科目、配齐教师、开足课时。特别是安排好体、音、美、史、地、政、生等学科的教师,要做到科科有教师、课课有内容,为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和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组织好集备活动。各初中按要求组织教师参加市、县集体备课教研活动,参加市集备的教师,要对学校教师进行相关内容的培训。各中小学校组织好校内的集体备课教研活动,做好记录,存档备查。对不按要求安排教师参加集备的学校和学校安排,但拒不参加的教师,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以新学期开学为契机,突出主题,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激发爱国情怀。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养成教育,把开学第一月作为养成教育强化月。按照《参加鞍山市教育局组织的假期活动提示》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中国青少年书信大赛”、“第三十二届鞍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老窖世家杯鞍山市2017迎春少年儿童书法大赛”、“辽宁省少儿艺术绘画大赛活动”、“假期推荐小学生寒假阅读推荐书目读后感征集”等活动,按相关要求报送作品;加强“三风一训”建设,创建文明校园;关爱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五、做好新学期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的推进。

1、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局年度工作会议要求,对全年工作做好计划,对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做出详细部署。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强化工作纪律和师德教育,落实好新学期各项工作计划;召开全体学生会议(开学典礼),对上学期各项优秀进行表彰,明确新学期各项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精心组织,强化落实,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入学环境,保证新学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举办好升旗仪式,开展好大课间活动,实施好教学活动,加强安全教育,组织好安全避险演练,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尽快步入正轨。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要第一时间形成信息,发布到学校网站上。

2、按照《辽宁省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修订)》要求,落实好《鞍山市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鞍教发[2015]34号)、《鞍山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评估标准(试行)》(鞍教发 [2015]35号)、《鞍山市义务教育新课程教学常规(试行)(鞍教发 [2015]37号)、《鞍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常规实施细则(试行)(鞍教发 [2015]38号)等文件,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做好新一轮“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准备工作。

3、做好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工作。按《鞍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鞍教发[2015]36号)要求,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初中,特别是试点学校,要明确评价基本内容,做好周评价、月评价和学期评价。评价要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从学生整体表现入手,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力求做到全面、客观、公平、公正。

4各学校要开展好“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利用体育课,安排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项目的日常锻炼与考核工作,切实提高学生的体质。做好九年级中考体育加试项目的日常锻炼工作,确保中考体育加试学生成绩优良。

5、做好学籍管理工作。按相关要求,各学校要做好电子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原则上毕业的第二期,不转学;原则上县内学校之间的转学(城区学校之间不转学)在每个学期开学两周内办理;转入实验小学、逸夫小学的,原则上在每个学期开学前(31日前、91日前)办理。各学校要严格审核转学材料,符合转学要求的,要及时办理,转出学校的校长要在转学联系单上签字。对不符合转学要求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电子学籍管理员进行网上审核时,要认真审核上传材料,对材料不全者或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转学申请并说明原因。

各学校要把开学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全面部署。要深入开展自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教育局将组成检查组,对学校开学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编辑:常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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