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积极营造优秀的校园文化氛围,集中展示我校学生高尚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素质,让学生充分展现自我,赢得自信,体验精彩多样的校园文化生活,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学生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让“音乐点亮青春,歌声唱响未来。”我校决定举办“迎五一”校园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赛对象:七、八、九年级各班选派男、女歌手各一人参赛;
二、 歌曲要求:
1) 内容健康向上,形式活泼新颖,时间不超过5分钟;
2) 参赛曲目形式不限,通俗、美声、民族类均可;
三、 评比办法:由领导和教师组成评委,按分数由高到低评选出10位最佳歌手,年组取前2名为优胜班级(2位选手总分和)获奖选手颁发奖品,优胜班级颁发奖状。
四、 评分标准:
1) 内容健康向上,时间不超过5分钟;(2分)
2) 完整准确演唱全曲,有一定演唱技巧;(1.5分)
3) 歌曲演唱难易程度;(0.5分)
4) 舞台形象优美、表演自然大方;(2分)
5) 对音乐有一定理解,节奏准确,音准正确,演唱富有感染力;(4分)
6) 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
五、 比赛时间:2011年4月29日下午(暂定)
六、 报名时间:
各班将最后确定的参赛选手和参赛曲目名单于4月21日前报到团委。
本次活动各班成绩纳入评比
新开中学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