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科目考试方案(试行)》要求,鞍山市初中艺术音乐美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结果性评价于5月13日如期举行。
根据《台安县初中阶段艺术学科学业水平测试安排的通知》要求,我校从考场的布置、监考教师的安排、学生考试纪律等方面进行了周密部署和严格的要求。考试过程有序,考场纪律很好。学生答题过程中态度端正,认真思考,考出了水平。
结果性评价主要评价九年级学生艺术(音乐、美术)基本素养。评价采取视听加纸笔答题方式。结果性评价注重考察学生的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等核心素养,重点考察学生在真实艺术生活情境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结束后,音、美教师对学生的试卷认真审阅,公正的给出了成绩。
此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音乐、美术)结果性评价圆满结束。
文稿审核:一审 郭彦波
二审 周鸿
三审 邵新宇